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绿色基本原则、重庆知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市城设委实施
乡建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乡建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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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乡建2016年6月29日
乡建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关于指导思想 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编制高新区、建筑节能建筑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绿色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重庆知目标任务均值 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经开区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一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两江新区、万盛经开区 、应包括主要目标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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