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风险管理、完善制度机制 ,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 ,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,持续监管为主线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强化公司治理、
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完善保险合同规则
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 ,弥补监管短板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,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以消除监管空白、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。将保险机构的股东、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 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 ,穿透式监管 、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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